#我要上頭條# #江蘇# #南通# #電動車騎手遭遇開門殺當場身亡#
近日,江蘇南通。如東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“開門殺”交通肇事案件。案件被告人吳某在將汽車停放在泊位后打開車門正欲下車上班,車門和泊位旁經過的電動車發生碰撞,致使電動車駕駛人死亡。如東法院最終以被告人吳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。法院經審理查明,2022年8月19日,被告人吳某駕駛小型轎車,頭東尾西停放在如東縣X354線某路段道路北側停車泊位,吳某在打開左側駕駛室車門的時候,遇有被害人桑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,發生碰撞交通事故,致桑某受傷后于當日死亡。如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》,認定吳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。鑒于被告人吳某具有坦白情節,且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、從寬處理,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。 (平陽公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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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:西安檢察的頭條主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