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愛爾蘭,一名17歲的女孩以強奸罪指控一名27歲的男子。被告拒絕認罪。他說,“我們是兩廂情愿的。” 他還把她的抗爭解釋成欲迎還拒。
于是案件的走向變為判斷女孩到底是“自愿的”還是“非自愿的”。
這時,被告的辯護律師(女性)突然拿出一條內褲:“你必須看看她的著裝啊,你看她穿的什么,她穿著一條有蕾絲前襟的丁字褲!”

就因為女孩穿了條“丁字褲”,就認為女孩是同意發生性關系。
雖然控方在辯護時特別提醒陪審團,“女孩當時很清楚的表示她不同意。她說她以前從未進行過性行為。”但陪審團認為,女孩當時穿的衣服帶有性暗示的因素在,所以認為他們之間發生的只是女孩和男友的正常行為。
最后,在由4名女性和8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商議了90分鐘后,這名27歲的男子被判無罪釋放......
隨后,愛爾蘭的女網友們在網上掀起了一場“內褲運動”,他們在推特上發布自己內衣的照片,呼吁結束“在法庭上責怪受害者”。



各種蕾絲內褲


“這并不能代表我就是一個發情的碧池!”

還有人打上了:“這不是同意”(#ThisIsNotConsent) “我相信她”(# ibelieve her)等等標簽。

她們寫道:
以后我是不是要在我的丁字褲上寫句話:我穿了丁字褲也不代表我同意跟你發生關系?
強奸犯強奸的是人,不是衣服。

你們告訴我,到底穿哪種內褲才能保護好自己,才能不被當成自愿被強奸的把柄?

很快,抗議的聲勢從案件的審判地科克郡蔓延到了都柏林,利默里克,貝爾法斯特…

面對民眾的怒火,愛爾蘭總理表示,政府必須對這起案件中對待受害者的方式進行調查。
“毫無疑問,我們永遠都不應該去責怪受害者,沒有人希望被強奸。受害者穿了什么,案發地點在哪里,她們是否清醒,都與強奸的發生無關。”
沒錯,無論女孩穿什么,都不能成為你犯罪的理由!!
大家還記得幾個月前的出租車事件嗎?

“你很漂亮”
出租車抵達目的地,身著一字肩上裝的女乘客付錢后,出租車司機突然伸出“咸豬手”,在女乘客衣服胸前拉了一把...

因為女孩穿了件露肩裝,就引發了被揩油的事情。
還有21歲美女空姐,乘坐滴滴后被殺案

一個20多歲的女子,在最美的年紀遭遇此種不幸,她的父親,堂堂七尺男兒
在鏡頭面前哭得像個孩子一樣,一條生命的失去,一個家庭的悲痛,不都是那個可惡的司機造成的嗎?
但偏偏,有人站出來指責這位空姐:“半夜還打車,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經人!” 甚至還有人在qq群里揚言被強奸殺害是活該


到底是心里有多扭曲才會發出這樣惡毒的言論?不指責加害者,反而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?

事實證明強奸和穿什么樣衣服,穿的多少真的沒什么關系,有些人獸欲來了,穿的襖子都會給你扯了,不要再為他們開脫。
被性侵當時,你正穿的是什么?
美國的堪薩斯大學和比利時的摩倫貝克曾經相繼舉辦過一場名為“what were you wearing",“當時你穿的什么”的展覽。
展廳里陳列的,是18位無辜女性,在被性侵時穿著的衣服。

而這其中大多數受害者的穿著,都是我們平日里再常見不過的,任何女性都會穿的衣服。
簡單的體恤,褲子,裙子...




每件衣服的旁邊,還都記錄著受害人回憶起來的當時的場景。
“被性侵之后我幾天都沒去上班,當我終于鼓起勇氣告訴我老板這一切的時候,
她卻問我當時穿的什么。
我說牛仔褲和體恤啊!你去打籃球穿什么??
我接著破門而出再也沒回去“。

"穿的泳衣。
我們整天都在河上劃船,也真的很開心。
當我回到帳篷準備換衣服的時候,他們闖進來了“。

“白體恤和黑色籃球褲。
我總是這么穿,打完聯賽之后再普通不過的穿著。
我這么信任他,我媽媽也對他如此信任的....“

“我只記得當時我很困惑,我只想趕快離開我哥哥的房間,回屋里看動畫片“。

“我跑步回家的路上碰到了那個男人,跑步能穿什么呢,就是運動服啊。
他一直騷擾我,說我看起來很誘人,我想盡辦法逃跑但終究沒能躲過“。

甚至有人提供了三套服裝...
她被人性侵過三次,每次的穿著都是截然不同的....

承辦人之一的Kennes表示,最讓他們難過的是那些孩子都沒能逃過這惡心的一切,甚至給她們留下了一輩子的陰影。
“一條裙子。
幾個月后,我媽媽還站在我衣櫥前抱怨,為什么我再也不穿裙子了。
那年我只有6歲“。

“我們還收到了一件上面印著小馬駒的兒童襯衫,
看起來就讓人覺得心痛“。
而活動的創辦,也是受到了一位叫Mary Simmerling的詩人的同名詩歌的啟發。
“那天我穿了什么?就是這樣:
白色的體恤,棉的,短袖的,領口包裹著脖子。
我把它塞進了牛仔褲里,牛仔褲在膝蓋以上,我繼著腰帶。
我還穿了白色的bra和內褲,不過不是一套的。
我穿了球鞋,打網球的人會穿的那種,
畫上唇彩,帶著銀色的耳環。
這就是我的穿著,
那一天,那一晚。
1987年7月的第四天。
你可能會好奇,為什么我記得所有的一切,甚至是每一個細節,
這有什么用嗎?
那一晚我被強奸了。
但是對那些質疑我的人來說,我不知道什么樣的答案和細節對你們來說是有說服力的,
我們真的能通過改變服裝,來徹底杜絕強奸和性侵嗎?事情真的就這么簡單就好了。本文整理自公眾號:尸人,ID:hishiren,每晚推送人性陰暗面,暗網獵奇,都市傳說兇殺案等內容,敬請關注。
其實我也記得那天晚上,強奸我的人穿的是什么衣服,
但是啊,卻從來沒有人過問過這個“。

承辦人之一的Kennes女士覺得,受害人不僅要承擔被性侵后的痛苦和恐懼,更是還要面對那些殘忍而又無端的指責。
“最受害者的指責,仍然是性侵案件中的一個大問題,
受害者甚至被認為要對自己的言行舉止,穿著打扮負責,這些都是誘發性侵的因素之一“。
你的穿著打扮,長相,甚至只是回家晚了,都會被有些人解讀為被性侵的誘因。
這種說法看起來很荒唐,但是對受害者的影響卻真的不容小覷。
根據Kennes的調查,在比利時全國只有10%的被性侵女性敢報案,而最后卻又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被定罪。
“而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之一,就是那些站在背后,指責受害人的,有血有肉的男人女人甚至是孩子們。
我們的社會根本沒有空間提供給受害人說出她們的經歷,
這實在是太荒謬了“。
來看了這個展覽的人,都覺得自己有了良多感觸。
“我很心痛那個6歲的,再也不敢穿裙子了的女孩兒,
讓我想起來我家里五歲的弟弟了“。

“看著這些展品,一股涼意沖進我的身體。
我希望所有人都能看到這個展覽,讓大家知道丟人的不是被性侵的人,而是犯罪的人。
正是因為那些錯誤的態度,讓受害者心里和生理都備受煎熬,
她們不愿不敢發聲維權,這一切才不斷發生“。

“一個人提供了三套完全不同的衣服,三段難以磨滅的痛苦。
這根本不是因為受害者決定穿什么和去哪里才釀成的悲劇啊!“

Kennes也正是希望通過這個展覽能讓大家知道,
只有一個人要為性侵和強奸負責,那就是施暴者,性侵的受害人是無罪的,更不是該受到指責的對象。
......
許多自爆被性侵的案例里,受害者被說成“騷”、“不要臉”、“你這么丑怎么可能強奸你”等等,從不鮮見。

“一見短袖子 ,立刻想到白胳膊 立刻想到全裸體 立刻想到生殖器 ,立刻想到性交,立刻想到雜交 立刻想到私生子,中國人的想象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”
魯迅曾經說出的這句話,放在當今社會,竟也如此適用。

女孩有錯嗎?你什么錯都沒有,卻要小心整個世界,只因為,你是一個女孩子。



侵害,從未停止,只是已經發生,或者即將發生。
比如,那種這種構不成任何罪名的“眼神猥褻”,你瞪回去,他們變本加厲暗爽得更起勁甚至妄圖開黃腔;
你沉默,他們當作默許恨不得盯穿了吃了你....
......
因為一條內褲判決無罪,那不是法律,那是笑話。
醒醒吧!別再說什么“你穿的那么少,一定很騷吧!”這樣的話,想想都覺得惡心。
如果你還是這樣認為的話,那就想想自己的朋友,母親,妻子,女兒...
做個人吧!